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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4第二百三十四章(第3页)

二者单独吃时、虽然也不难吃,但是组合在一起的时候,就能获得相当独特的味觉体验了。

米粒软软黏黏的同时,又有一种“粒粒分明”的干爽感。

米饭柔软的感觉中、有着适当的硬度,饱满芳香的同时,又很有嚼头。

这种米饭,仅仅煎熟一两个溏心荷包蛋,再搭配辣酱或是生葱搅拌一下,就非常美味了。

那是即使没有丰盛的菜肴搭配,仅仅凭着它独特的香味,就能吃下至少一两大碗饭的水平。

那么,接下来就是试吃排骨的时间了。

和阿诚讨论之后,黎锦的思路大概是这样的。

不把排骨直接扣在米饭上,而是单独提供带汤的一大碗排骨作为配菜。

香菜碎和葱花,则是在刚盛出来的时候,立刻往上撒进去。

让这种绿色的配料,形成装饰的效果就行了。

在黎锦打盹的时候,又煮了这么半天。

炖煮排骨用的汤汁,已经完全变成了浓稠的棕红色。

黎锦和阿诚的面前,各自都摆放着一大碗排骨。

由于是自己开的店,排骨有的是的关系,阿诚便把碗里盛得满满登登的。

“这就开饭了?”黎锦从没这么早吃过午饭,有点犹豫。

但应该没有什么影响吧?

只是早点儿吃午饭而已,应该不会给胃肠带来额外负担的。

应该是杞人忧天了,黎锦心想。

“嗯,现在开始吃饭吧。”阿诚微笑着说道,“其实,阿诚还没这么早吃过午饭呢,感觉真新奇。”

阿诚所说的话,有时会让黎锦产生“是不是中了读心术?”这样的怀疑。

但也许,无论是谁处在这个环境下,都会做出如此反应吧?

“阿诚,你总是和我想的一样呢……实在很有意思。”黎锦简短地评价了一下,便也开始吃了起来。

黎锦没有偷工减料、用便宜的脊骨之类代替排骨,而是用货真价实的排骨作为商品,这么做,当然不是徒劳无益。

只要有适当味觉与感觉的人,谁都不会认为,排骨与脊骨吃起来味道差距不大才对。

脊骨可是结构乱七八糟的,非常难以轻松食用的骨头。

和结构简单明了,吃起来异常方便却又肥美的排骨相比,两者之间的差异,巨大到难以忽略。

排骨就是如此美味。

夹起一块排骨,用筷子戳一戳的话,上面的肉很容易就会脱落下来了。

排骨肉落到了米饭之中的时候,显得非常显眼而且诱人。

“肉烂脱骨”就是形容这种状态的的骨头的吧?黎锦心想,这正是自己追求的质感。

一开始炖煮的时候,就没放多少油进去。

这么做会不会过于清淡?黎锦也担心过这一点。

但实际上,烹饪排骨饭之后,直到现在,黎锦才知道自己错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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